2012年7月25日 星期三

十號風球

前晚,闊別香港13年的十號風球再次來臨。今天報紙大肆批評港鐵把乘客關在站內,不提供其他交通工具送市民歸家的做法非常不對。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更批評港鐵沒汲取過往危機處理的經驗,事後沒有向公眾道歉,又沒有安排接駁巴士,解釋是基於安全,直言是不能接受。


今次我很替港鐵感到不值。天文台已經發出十號風球,外面非常危險,本身市民根本不應該在屋外,更別說坐車。只是近年來,香港市民已經把打風不看成是一件危險事情,只知道打風就是放假,是老天爺送的額外假期。我去玩完之後,十號風球你也要送我回家。


八號風球的時候,所有商營公共汽車服務都已經不受保險保障。如果港鐵真的如鄭家富要求,在十號風球下安排接駁巴士,巴士被雷電或倒下的大樹擊中,又或被強風吹翻,乘客受傷甚至死亡,保險不會賠償,港鐵分分鐘要賠償數百甚至數千萬元。屆時乘客和港鐵兩者皆是輸家。


如果我是港鐵,我會決定以後八號風球發出之後,我只會繼續運作3小時,之後收車了事。如果你趕不及回家,你就索性不要回家,留在公司或別的安全地方,直到颱風過去好了。我冒那麼大的險送你走,你還要埋怨。真正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另外,的士在十號風球下保險也同樣不會賠償,所以才要收數百元車費。因為司機是在沒有保險保障下駕駛。有司機說,風險太大,他一定不在颱風下駕駛。所以颱風時的士是比較少。老實說,十號風球下,如果不能夠第一時間回家,那麼就不要回家好了。留在公司或安全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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